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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纪委关于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年03月10日来源: 作者:

   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进一步畅通师生监督举报渠道,及时受理、规范处置涉及学院党组织、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,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,营造风清气正、廉洁从教的良好政治生态,现将学院纪委监督举报渠道、受理范围及处置流程公告如下。

一、监督举报渠道

(一)监督举报电话:0091-2111661(工作日10:00—13:30、15:30—19:30);

(二)监督举报邮箱:xezt@xju.edu.cn;

(三)来信来访地址:新疆大学博达校区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。

以上渠道已在学院官网主页及学院公告栏长期公开,广大师生可随时反映问题。

二、受理范围

学院纪委主要受理反映学院党组织、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下列问题的线索:

(一)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问题;

(二)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;

(三)在招生录取、评奖评优、职称评审、科研经费管理、基建采购等工作中滥用职权、以权谋私、弄虚作假等问题;

(四)违反师德师风、学术诚信有关规定的问题;

(五)其他侵害师生利益、违反党纪党规和校规校纪的行为。

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来电来信,学院纪委将按有关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或及时告知反映人。

三、处置流程

监督举报按照"受理—登记—研判—处置—反馈"程序办理:

(一)受理登记:接到举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;

(二)分析研判:对反映的线索进行甄别分类、初核评估;

(三)分类处置:依规采取谈话提醒、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、组织处理或立案调查等方式处理;

(四)结果反馈:对实名举报且留有联系方式的,按规定视情况反馈处理结果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(一)提倡实名举报。学院纪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;

(二)举报人应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;

(三)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,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。

欢迎全院师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、提出建议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。



中共新疆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6年3月